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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理念:人品至上,人尽其才。有德有才,提拔重用;有德无才,培养使用;无德有才,不得留用。 用人原则: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盾安尊重知识,尊重人才,但不迁就有功的员工。 “合适”即人才。在认同盾安文化的前提下,只要符合盾安的岗位需求,能为盾安的发展做出贡献,就是盾安的人才。对人才实行“四高方针”:高素质,高责任,高负荷,高待遇。 盾安提倡“大盾安”意识。“大盾安”是指:共同的盾安、共同的事业、共同的利益。员工是盾安的核心资源,主动工作、高度负责的员工是盾安最大的财富。认同盾安文化并按盾安文化的要求认真做事、踏实做人,是检验合格“盾安人”的唯一标准。 盾安追求在实现公司价值的同时实现员工的个人价值。一方面,要为员工发展创造良好平台,使认同盾安 的优秀员工真正得到实惠,结成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与命运共同体。另一方面,要不断地使最有责任心与才能的人进入公司的中坚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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